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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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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场地搬迁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因原办公场地租约到期,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进行办公场地搬迁,现将有关搬迁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907室
二、新址启用时间:2024年12月3日
三、联系方式:公司总机电话号码仍为021-58562128
公司官方网站及电子邮箱地址保持不变
四、特别声明:此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策略以及客户权益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专业、诚信、稳健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您的资产保驾护航。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鹤禧的支持与信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